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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1-19 16:00  

各设站单位及相关人员:

按照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2022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附件1)有关要求,现组织我校博士后开展2022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型

(一)面上资助

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经过专家通讯评审确定资助对象。

(二)特别资助

特别资助分为特别资助(站前)、特别资助(站中)两种类型。

1.特别资助(站前)是为吸引新近毕业的国内外优秀博士进站,在自然科学前沿领域从事创新研究实施的资助,由专家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

2.特别资助(站中)是为了激励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创新能力,对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的资助,由专家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

二、资助标准

(一)面上资助                                    

面上资助分为一等、二等。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一等12 万元、二等8 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一般为一等8 万元、二等5 万元。

(二)特别资助

1.特别资助(站前)资助标准为18 万元。

2.特别资助(站中)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18 万元,社会科学15 万元。

三、申请条件

(一)面上资助

1.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的我校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进站一年半以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3.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项目非涉密,且为本人承担。

4.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二)特别资助

1.特别资助(站前)

1)申请人须为我校2022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3)拟进站人员须是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2022年度应届博士后毕业生优先。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进站不超过4个月,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21年1月1日(含)以后;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3月31日后出生)。

(5)进站学科为自然科学。申请项目须附件1中规定的研究方向,且为非涉密项目。

(6)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且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平台。

(7)申请进入本单位相同一级学科并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的总比例不得超过30%。

(8)入选者须在资助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9)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组织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赴外的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不得申请。

2.特别资助(站中)

1)进站满4 个月。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较好的成效。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

3)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且为非涉密项目。

4)学校择优推荐。学校按照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人数的1/20推荐;不足20人的,推荐1人。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6)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7)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特别资助(站前)的人员不可申请。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线提交至设站单位。

2.设站单位审核。设站单位对申请人的申请书、推荐意见、科研成果证明等材料初审,并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推荐汇总表》(附件2),择优推荐至学校。另因特别资助(站中)有指标限额,请各设站单位综合评定后排序推荐。

3.学校审核。由学校对设站单位推荐的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上报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五、申请材料

1.面上资助申请材料。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申请书“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 3个。 申请书“二、项目信息”中不得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 0 分。)

2.特别资助(站前)申请材料。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申请书》;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扫描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明、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扫描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扫描件)、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二、学术及科研情况的科研成果和奖励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 个。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扫描件);《博士后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两表可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

3.特别资助(站中)申请材料。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中)申请书》、科研成果材料。(科研成果材料是指申请书“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中填报的内容,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 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扫描件)。

六、特殊说明:

1.申请书可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

2.申报特别资助(站前)时设站单位的联系方式可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自动获取。

3.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月1日,网上申报开始前申请人可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申请书模板作为填报参考。

4.申请人须仔细阅读《2022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中“评审指标”,按照指标着重填写。

七、材料报送

各设站单位请于3月25日前,将面上资助、特别资助(站前)、特别资助(站中)推荐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送至博士后办(机关楼403);推荐汇总表、申请书、科研成果材料(站中)电子版汇总后发送至bsh@sjzu.edu.cn

 

联系人:胡楠  联系电话:24690698

 

附件:1.2022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

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推荐汇总表

    

                     

 

 

                 博士后流动站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19日

附件【附件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推荐汇总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2022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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