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站单位及博士后研究人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辽宁省委、省政府关于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严格按照《沈阳建筑大学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沈阳建筑大学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沈阳建筑大学博士后公寓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要求,扎实开展好我校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学校消防安全,现将做好博士后公寓火灾防控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化消防安全,排查安全隐患
入住博士后公寓的在站博士后应积极配合学校及公寓管理人员做好治安、消防等各项工作。严禁在宿舍内吸烟,不私拉乱接电源,不超负荷用电,离开寝室确保断电,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燃放烟花爆竹,不存放或使用大功率违章电器(如:电炉、热得快、电热毯、电热杯、电吹风、电梳子、电饭锅、开水煲、养生壶等),不在建筑物内为电瓶车充电,不在建筑物安全出口堆放杂物等。
二、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意识
各设站单位的合作导师和在站博士后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时,要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做好有关实验室安全排查,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和防护工作。
三、强化责任意识,化解安全风险
博士后在站期间要提高防范意识,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防火灾隐患,防患于未然。在校期间如遇突发事情,应及时报告并与博士后办工作人员联系。如发现违规用电及其他违规操作,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进行处理。
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