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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建筑学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019-10-15 09:36 高波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联合下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批准新设湖南大学哲学等33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通知》,经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专家组评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研究决定,批准我校一级学科建筑学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这是继2014年9月首批土木工程、机械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后,学校在学科建设方面取得的又一重大突破。截至目前,我校共有建筑学、土木工程、机械工程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博士后人才队伍,加快国家重点发展领域和学科建设的重要平台。建筑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设立,将进一步优化学校的学科布局,为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培养高层次人才、打造高水平科研团队、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扩大学术交流等构建更为广阔的平台,对促进学校更好更快地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学校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博士后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有关要求,加大博士后工作力度,做好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更好地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中的作用,为学校建设成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建筑大学注入新的活力,为学校奋战“双一流”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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